《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卖方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卖方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卖方负连带交纳责任
法务建议
1.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切忌只盯着“房款”而忽略了水、电、气、暖及物业费等费用,一定要先核实房屋现状(含物业欠费、租约情况、漏水情况等),以免造成争议;
2.为防止物业欠费的情况,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多预留交房保证金(一般从定金当中预留,托管于中介处,待顺利完成交房后再返还卖方);
3.当交房保证金不够缴纳且物业公司向前业主邱某追讨不到的时候,建议卖方林某支付前业主邱某所欠物业费,先完成交房,然后卖方林某再向前业主邱某追讨欠款。
买房无小事,在买房过程中,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