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发布物业小区和商务楼宇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对各镇街住建局、房管所,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商务楼宇责任主体的防疫工作作出部署指引,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发布物业小区
和商务楼宇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镇街住建局、房管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商务楼宇责任主体: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落实全市疫情防控“一盘棋”的各项部署安排,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扛起属地属事责任,督促居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商务楼宇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物业行业和个人防疫意识及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和商务楼宇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如下:
一、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物业小区实施严格管控。3月14日8时至3月20日24时,全市所有物业小区有限开放出入口(建议每个小区只保留1-2个),出入口设立门岗查验点,设置“场所码”,24小时值守,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居民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记录方可进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做好检查,对经提醒、规劝仍拒绝提供相关证明的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记录并通报社区“三人小组”处置。
2.规范出入口管理,实施无接触配送。疫情防控期间,对进出人员(包含车辆进出)进行“四件套”工作:坚持健康码必扫、行程卡必看、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暂停所有非必要流动,非本小区住户不得进入。所有外卖、快递、投递等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实行无接触配送,在指定区域进行转存取,居民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或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邮购、快递物品,签收快件邮件及拆开包装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3.物业小区内停止一切非必要活动。全市物业小区一律暂停举办大型会议、论坛、演出、展销促销、游园会、集市、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4.强化公共空间及设施设备消杀、环境卫生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镇街、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切实做好日常公共空间消杀,增加公共区域和业主高频接触的电梯按钮、门禁把手、楼梯扶手等重点部位消杀次数。同时要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口罩收集点,做到垃圾分类转运、分类处置、“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5.做好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居家服务和人文关怀,设置便民服务点和暖心服务热线,密切关注和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共同营造良好的防疫氛围。要为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物资上门服务;与村社区和专门医疗机构建立对接机制,配合相关单位为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便利或上门服务。
6.加强宣传引导和应急处置。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宣传栏、电子屏、业主群、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信函等多种途径方式,及时发布管控信息和核酸检测等相关安排,提醒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关注邻近地区疫情变化情况;积极宣传引导居民群众树立“自己是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及时接种疫苗、坚持良好卫生习惯、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等要求,按照部署有序配合镇街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区域的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包括口罩、洗手液、医用酒精/消毒剂、体温计等),在小区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发现疫情后,及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二、商务楼宇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商务楼宇实施分类管控。3月14日8时至3月20日24时,南部九镇及发生本土疫情的镇街(园区)范围的商业楼宇内单位一律居家办公,属地镇街(园区)商务楼宇责任单位应做好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实施的报社区“三人小组”处置。其他非涉疫镇街(园区)范围的商务楼宇内单位原则上居家办公,不具备居家办公条件的,除保留50%以下员工在岗外,其他人员一律居家办公。正常上班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记录方可进入楼宇场所,对经提醒、规劝仍拒绝提供相关证明的人员,商务楼宇应做好记录并通报社区“三人小组”处置。
2.严格出入口管理。全市商务楼宇出入口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人员进入时“一问二测三查验四安置”、督促进入人员(含车辆内所有人员)佩戴口罩等工作步骤。各商务楼宇一律设置使用“场所码”,严防健康码、行程码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楼宇场所。
3.督促做好个人防护。商务楼宇责任主体要在公共区域通过张贴海报(提醒信息)等方式督促楼宇内人员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遇不配合落实个人防护和查验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应直接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
4.强化应急准备。商务楼宇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楼宇场所应急预案,做好防疫、消杀用品的储备,设置临时医学观察点,有条件的认真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水平。如需协助及时与属地镇街、村社区联系,镇街住建部门和房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园区、镇街住建部门和房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好防控监管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督促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商务楼宇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市、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切实落实属地具体防控要求,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严履职、勇担当。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在业内通报相关情况并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
以上工作指引自通知发布之时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在实施期间新发生疫情的镇街(园区),一律提档管控,按照涉疫镇街管控措施处理。拒不执行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的,将提请有关执法机关依法果断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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